法律分析:
结论: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情况如下。
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情况有:承租人使用不当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;承租人擅自转租的;承租人不依租赁房屋性质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的;承租人经催告仍逾期支付租金的;不定期租赁的;租赁物有质量瑕疵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或危及承租人安全健康的。
法律依据:
《民法典》第七百一十一条
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,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,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。
第七百一十六条
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,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。
第七百二十二条
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,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;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,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。
第七百二十九条
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、灭失,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,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。
第七百三十一条
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,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,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。
律师提示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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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关补充1:
可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情形有哪些
结论:可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情形分别如下。
可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情形分别有:当事人在制定房屋租赁合同时就约定了解除条件,解除条件成就时,合同解除;房屋租赁合同出现法定解除事由时,向法院请求解除合同;房屋租赁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解除合同。
相关补充2:
解除房屋租赁合同证明的内容有哪些
结论:解除房屋租赁合同证明的内容如下。
解除房屋租赁合同证明的内容有:证明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租赁合同目的;证明在履行期限届满前,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;证明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,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;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。